我院凤岭医院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

2019-09-16 11:32:30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文号:桂卫医设字〔2019〕第5号)的精神,我院凤岭医院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

我院凤岭医院(现称东院)建设项目作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将按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标准建设,规划用地总面积116.44亩,总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总床位数895张。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110887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概算总投资8.2亿元,计划2020年5月底试营业。二期设置床位395张。项目建成后,不仅有助于缓解凤岭片区社会医疗资源紧张的局面,解决凤岭片区群众就医不便的问题,还能促进我院运营管理、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增强我院的综合实力和专业影响力,带动提升广西医疗服务的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进一步扩大广西医疗服务在西南乃至东盟地区的影响力。(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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