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人民医院药品供应链服务项目招标参数

2019-03-20 11:53:4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院区

药品供应链服务项目项目需求

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对药品供应链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1、院内配送体系建设:建设供应链管理平台及电子标签辅助拣选系统,搭建医院现代化药品物流系统,组建药事服务运营团队,形成院内配送服务体系;

2、门急诊药房自动化建设:通过自动化发药管理系统与医院 HIS 系统实现连接,对药品的管理、发放进行全自动控制,通过优化发药流程提高发药速度和准确率;

3、中心药房自动化建设:通过提供全自动片剂分包设备与医院HIS系统的对接,获取住院病人医嘱信息,实现片剂药品单剂量自动摆药,减少人为污染,提高发药速度和准确率;

4、病区智能化建设:通过在各个病区配置药品智能管理柜并无缝对接医院HIS系统实现医嘱领用,住院药房通过药品物流系统对病区用药情况进行补货、监管及追溯;

5、用后结算体系建设:搭建结算体系,逐步实现药品用后结算,降低医院运营成本。

项目建设要求:
(一)院内配送体系建设服务

1.服务要求

1)药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应在项目实施地具备良好物流配送能力;

2)供应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厂家由医院确认后,任何改变应经过医院书面同意并及时更新供应产品目录;

3)医院方经审核的物品采购订单能被供应商即时通过信息系统接收并组织供货;

4)基于以上并不仅限于以上供应商提供能满足流程基本要求的整套供应链供货方案;

5) 医用药品按医院确定目录根据上下限实现主动补货;

6)各配送企业送货到使用部门,明确物权转移交接点在临床扫描消耗后,实现出库。要求做到使用部门即时消耗即时扫描;

7) 医用药品的申领、使用到结算,全程可追溯管理。

2.医院内部仓储建设方案

1)对医院医用药品库房按照医用药品物流管理要求进行改造;

3.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1)药品供应链服务管理商已实行公司内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并负责公司相关软件接入医院信息系统的工作。提供物资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软件、硬件及网络安全设备等),并能支持相关软件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

2)根据医院现有信息网络条件完成医用药品信息化改造、实现药品全面信息化管理;

3)为保证医院统一的信息化管理,供应商需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库本地化管理的方案;

4)提供各种供医院分析使用的报表。

4.质量控制体系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服务须满足且不仅限于药品监管部门的质控标准(当质控标准有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正、更新并满足);

2)供应商提供包括医用药品的证照管理、仓储、质量保证、有效期管理、领用消耗原始记录管理;

3)提供证照信息化管理方案;

4)产品质量管控,针对医院内使用的医用药品提供质量管控体系说明;

5)提供针对服务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流程说明;

6)贯彻医院管控医疗材料的要求及措施。

5.应急方案

1)供应链服务应急方案:投标文件中提供发生医用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生医用药品质量问题的应急措施;

2)信息应急方案:投标文件中提供信息系统故障的应急信息化预案,有备用服务器保证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应急物品:根据医院要求提供相关应急物资储备服务及应急物品相关管理办法。

6.服务响应

1)已进入供应链服务目录中的医用药品不断货,满足医院使用;

2)非供应链服务目录中的医用药品,收到医院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备案所需药品。办妥备案后,72小时内送货到使用部门;

3)常规订单院内物品配送到使用部门时间不超过4小时,非常规订单院内物品送货到使用部门时间不超过6小时(在各物品供应商相应品种在院内库房不缺货的情况下);

4) 非常规订单院外物品常规送货到使用部门时间不超过12小时,非常规订单院外物品加急送货到使用部门时间不超过8小时(在各物品供应商相应品种在院内库房不缺货的情况下);

5)发生如物品过期、包装损坏、物件损坏等紧急情况事件的补救方案及处理时间。

7.账务管理要求

1)在方案中明确供应药品的所有权的转移点,领用确认前供应药品所有权属于相应药品配送企业,领用确认后属于医院;

2)供应商结算方式:与进入信息平台的其他药品配送企业按季度结算(按实结算,达到账实相符的要求);

8.人员配置及人员成本投入

1)提供项目服务期内稳定投入人员组织架构、分类、数量及项目负责人资料;

2)提供项目实施期间团队主要成员名单及简介;

9.其他要求

1)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实施到项目进入稳定期的详细时间表及进度安排;

2)提供针对医院现有情况,有关供应链管理实施的其他建议或补充。

(二)门急诊药房自动化、中心药房自动化及病区智能化建设

1.服务要求

1)根据医院现场情况、门急诊及中心药房处方数据提供自动化设备和智能设备选型、流程梳理、布局等方案;

2)自动化设备或智能化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相关产品及服务须满足且不仅限于药品监管部门的质控标准(当质控标准有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正并满足);

3)分区域分批次进行基建改造、设备安装调试。不得影响医院药房的日常作业;

4)负责医院自动化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

(三)用后结算体系建设

1.服务要求

1)建立院内药品结算中心,梳理用后结算流程,实现病区药品用后结算;

2)医药方处方医嘱的实际发药数据形成医院实际消耗数,作为供应商与医院的结算数据,关联结算数据并支持供应商查询;

3)配合医院做好库存及效期监控管理,做好补货计划、药品近效期提醒和退货,保障用药安全。

四、其他

1.以上是本次招标中服务或软件、硬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方案改良配置,以响应相关要求;

2.以上未提到的服务或软件、硬件,而投标人认为会影响系统方案的实施,须在本次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并包含服务参数中,医院不再另行购买。

3.为采购单位医用药品协议供应商提供物流服务;

4.保证所经平台供应的药品能满足医院的使用要求;

5.医院拥有药品采购目录与价格决策权、临床使用数量审核权,以及对平台建设与运营全程拥有监督权。甲乙双方合同期满,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甲方优先合作、续约、签约等权利;(增加)

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见到本公告后,携带相关资料前来我院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932917:30

报名地址:南宁市桃源路22-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771-2186390 吴老师

必备证件: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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