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学的三个层次
不同级别的医院该开展哪些临床药学工作,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临床药学工作到底该做些什么,如何体现临床药学工作的内涵呢。笔者认为对不同级别的医院也应像个体化用药一样,应该有不同的要求。
1.1提供适当的药品信息:通过编辑院内《药讯》、药品宣传栏、开设用药咨询窗口形式,向临床医护人员和患者宣传药品知识、传递新药信息,推荐合适的药品。
1.2 做好处方审核工作:对不安全、不合理用药处方提出预警和拦截。对患者片面的选药方式应给予耐心的解释;通过了解用药者的具体病情并结合其购买承受能力,推荐安全、有效、经济的药品。
1.4 解释不良反应:调剂人员应提醒消费者留意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这有助于消费者一旦出现问题能及时咨询或就诊,以减少药疗伤害和药疗纠纷。
对于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工作应该推行药师走进临床,与医护相结合,参与医疗,“以病人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Pharmacanticalcare,PC)。
三级甲等医院或教学医院除了上述的临床药学服务外,应主动面向临床,利用HPLC和TDX等仪器设备,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和个体化用药监护等工作。从参与药物治疗,促进合理用药发展到主动指导临床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