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桂卫农卫〔2011〕15号[广西提高农村儿童...

科室:桃源院区-心血管内科 2012-02-15 22:02:32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

根据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桂卫农卫〔2011〕15号[广西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对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两病”)进行重大疾病补偿。“两病”限于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补偿对象为0-14周岁(含14周岁,以申请时间为准)患有以上疾病、并具有治疗适应症的参加新农合的儿童。 <BR> 4.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全程费用限额3岁以上患者2.5万元,1-3岁患者4万元,1岁以下患者5万元。医疗费用包括患者的药物费用、诊疗费用、床位费等。<BR> 医疗费用按上述规定实行限额包干,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和患者三方分担,具体办法如下:3.属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新农合基金补偿70百分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补偿20,患者自付10。<BR> 四、补偿方式<BR> 患者办理住院治疗手续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其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患者出院后,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向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发出费用结算函。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应在收到结算函的2个月内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BR> (三)复查。患者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持《审批表》自行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复查,并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定点医疗机构核实后,对患者给予免费复查,并根据最终诊断结果,出具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并具有手术指征、法定监护人同意入院治疗的患者接收入院治疗。<BR> (四)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实施全程治疗,并在患者痊愈出院后提供1年的免费跟踪复诊服务(大型设备检查除外)。<BR> <BR> <BR> 目前我已拿到《审批表》同意到区医院治疗,现准备到贵院申请复查,是免费复查吗?有负责人吗?请问办理住院治疗手续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其自付部分费用,我们属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患者自付百分之十,是两千五吗?<BR>

宣传科 谭德军 在 2012-05-08 回复:

大致如此,具体建议与我院顾客服务部联系 0771-218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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