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最近颁发卫办政法发〔2011〕1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

科室:桃源院区-健康体检中心 2011-05-22 20:07:36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

卫生部最近颁发卫办政法发〔2011〕1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中“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就业体检报告或者其他体检报告,无论体检费用是由受检者本人承担还是由受检者所在单位承担的,一律由受检者本人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领取”。请问区医院对此怎样理解?我看到之前留言回复里有医生讲到:如果体检单位需要,就会就体检结果交给体检单位,而不是个人;或是出一个体检总体结果报表给体检单位,罗列出每个人的体检情况。<BR> 我本人即将要面临这个问题,对此非常关心,盼回复!

宣传科 谭德军 在 2011-06-17 回复:

你好!体检报告体检者本人可带身份证来领取或由单位统一领取,如有其他特殊要求,可通过单位与我体检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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