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逃避的“伤痕”——疤痕子宫

2014-03-14 09:04:00

  近日,我院产科接收了这样一位孕妇:32岁,妊娠39周,2年前曾剖宫产分娩过一个健康胎儿,自述此次妊娠规范在外院产前检查,但由于考虑我院的医疗条件较好,遂在下腹阵痛数小时后在家属陪同下选择急诊就诊我院,慌忙之下居然把所有的产检资料都忘了携带。值班医师经过仔细查体后考虑为妊娠合并疤痕子宫,已经临产,建议急诊手术,但由于没有任何化验检查结果,只能在等待急查化验的同时使用抑制宫缩的药物,待手术时术中已经发现子宫前次剖宫产手术的地方基本“破了”,仅剩子宫最外面一层“膜”,宝宝的头发已清晰可见,虽然经产科、检验科、输血科、手术室等多科室积极配合及时手术,产妇和宝宝结局良好,但值班医生将情况汇报给科室主任后仍“后怕”。这经历让我不禁思考:随着“单独”二胎政策在全国全面开放,将迎来越来越多这样的妈妈,作为一位产科医生除了尽力抢救母儿生命的同时还能做些什么?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什么是疤痕子宫?疤痕子宫指子宫因既往手术,如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子宫整形术等导致子宫有瘢痕,目前最常见的疤痕子宫原因多是剖宫产手术。有研究表示,目前国内外“疤痕子宫”已经超越“胎位异常”勇夺择期剖宫产手术原因的第一位。

  疤痕子宫有什么“可怕”?由于子宫曾“受伤”,瘢痕组织的弹性较子宫肌层差,在妊娠过程中,随着子宫增大子宫疤痕处可能自发破裂,导致胎儿死亡,孕妇羊水栓塞、大出血等。当然,以上情况发生率并不高,但一旦出现临产情况,也就是子宫规律收缩,将会使原来就已经薄弱的子宫疤痕“不堪重负”,最终破裂——先兆子宫破裂,甚至子宫破裂,严重后果不言而喻,而后者并不少见。

  那么,疤痕子宫孕妇再次妊娠能不能自己生(阴道试产)?如您有以下情况的,不建议阴道试产:孕妇前次阴道分娩试产失败或前次未试产过;与前次剖宫产手术间隔不到2年;超声提示子宫下段疤痕厚度小于3mm;合并有妊娠期糖尿病;高龄等高危因素;胎儿体重偏大;胎方位异常等。当然,即使没有上述情况,疤痕子宫孕妇阴道试产仍需明白“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需要在可行急诊手术的条件下谨慎试产。

  疤痕子宫孕期需注意什么?首先,明确已妊娠后需行超声检查排除子宫瘢痕处妊娠;其次,妊娠12周左右在正规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标注高危孕妇),定期产前检查,适当控制胎儿体重;再次,妊娠期定期行超声检查测量疤痕厚度(注意检查时适当憋尿有助于测量疤痕厚度),妊娠足月(≥孕37周)建议住院待产,由产科医生提供分娩的专业指导;最后,孕期需注意有无下腹胀痛感,如感下腹有撕裂样疼痛,需立即急诊就诊。

  “疤痕子宫”在当今产科领域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不可逃避的问题,请不要让它再次危害我们孕产妇的健康。(产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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