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新员工档案托管的的通知
根据原就业协议签订内容,我院聘用人员档案托管在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我院与该中心已协商达成一致,请各位新员工通知学校或者原单位,将个人档案按照原就业协议约定,发至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同时请自行登录广西人事代理网(http://www.gxrcdl.com/),在页面由上角进行人事代理申办的登录填写,填写完后按保存并A4纸打印,背面复印身份证(如图)。 7月16日报到当日提交。
人力资源部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