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2016-07-18 10:07:30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通知,我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为期1年或半年(专科1年、通科培训半年)的临床药师培训,在业务能力上达到如下目标:
学员按培训指南完成培训任务并接受考核,应掌握相应专科的临床药师基本知识与技能,具有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基本能力,掌握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的技能。
二、培训方式
1、在临床药师和临床医师指导下,以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为主,适当课程教育为辅,紧密结合临床工作实际,培养临床药物应用型人才,提升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能力。
2、培训基地根据培养工作需要成立带教组。每个带教组由一名临床药师和一名临床医师组成。每个带教组带2~3名学员参与临床用药实践。
3、培养时间内全脱产学习,全年实际工作日不少于48周1920小时。通科培训不少于25周880小时。
三、招收学员条件
1、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
2、具有5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1年以上;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
3、自愿从事临床药师工作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践的,年龄在40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工作。
4、学员结业后,选送医疗机构应能确保其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工作。
5、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学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四、招生人数
1、抗感染药物专业:3人/年
2、小儿用药专业:3人/年
3、抗凝治疗专业:3人/年
4、肠外肠内营养专业:2人/年
5、通科培训:3人/半年(慢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通科培训:3人/半年(慢病:动脉粥样硬化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
五、结业
学员按规定完成培训项目,经考核合格由中国医院协会发放岗位培训证书。
六、报名与培训时间
秋季招生:2016年8月15日前报名,9月份开始培训,培训前学员名单在开学前2周上报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备案。
七、报名与录取办法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的“医院公告”栏内下载《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专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上级卫生局公章后,连同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并寄发我院药学部临床药学科。以上申请表及各种附件经我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审核同意后,再寄发进修录取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药学科 南宁市桃源路6号;
邮政编码:530021
2、联系电话:0771-2186165;传真电话:0771-2186161
3、邮箱:gxqyylcyx@163.com;广西临床药师3群QQ 群号:24997324
4、联系人:陈英;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咨询电话:0771-2186165
5、银行帐号:2102108009249028209;开户银行:南宁市工行桃源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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