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校实习费收费信息公示

2016-06-22 17:34:54

 

医学院校实习费收费信息公示

收费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主管部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范围(对象)

征收标准

征收依据

减免政策

是否涉企

医学院校

实习费

事业性收费

实习生

桂价费字[2000]59号,    桂财综[2007]54号

1.普通高等医(药)学教育学生

50元/生.月

2.普通中等医(药)学教育学生

40元/生.月

3.成人高等医(药)学教育学生

60元/生.月

4.成人中等医(药)学教育学生

50元/生.月

5.新高等职业医(药)学教育学生

150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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