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邕武路19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18977094686 2875764215@qq.com
编制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715881118 18776160994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验收监测表、专家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4日-2020年6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监测表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除固体废物外)(公式稿)
附件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现场检查会议签到表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