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职工工作牌印制服务采购项目报名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职工工作牌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总额:20万元
3.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工作牌(含配件)控制价≤ 12.3 元/套
5.工作牌(含配件)采购参数
序号 |
配件名称 |
参数 |
1 |
工作牌 |
尺寸85x54mm,厚度1.2mm,光面PVC材质,四周圆角,双面印制,打扁孔 |
2 |
挂绳 |
蓝色,宽度1cm,热转印LOGO |
3 |
易拉扣 |
蓝色,印LOGO |
二、报名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要允许报名公司能承接工作牌印制业务;
2.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以上资料在报名时均需提供复印件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内应提供联系电话或邮箱,否则报名无效)。
4.提供报名供应商近3年来相关案例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印制样本图片至少1例
5.我院仅接受邮箱报名,报名邮箱为qyyzbb@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6.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三、结算方式
每三个月为一期,每期期末成果经验收无误后按实际印制套数支付当期费用。
四、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7月28日上午12:00
2.报名电话:招标办5722430
咨询电话:院办 2186869
四、议价要求
1.议价材料一式八分,包含工牌报价、质保期、交货周期等信息。
2.议价现场需按工作牌(含配件)采购参数提供一套工牌样品,未能提供样品视为报价无效。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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