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海创展”特装展台设计及搭建采购项目院内询价公告

2023-10-17 16:57:3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海创展”特装展台设计及搭建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项目预算18万元(包括展品展具租借和运输费、展位搭建费、场地管理费、所有税费、水电费、所用图片版权费等各项涉及展区搭建和服务管理等所有费用。注: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4.展位基本情况:我院光地展位设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2区,展位号:B02-09,面积180平方米(15m*12m),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从事承接展览装修工程资质,具备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公司至少拥有1名展台设计师和1名水电工。特殊工种人员(水电工、焊工、高空作业人员等)需提供专业上岗证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 10月17日-10月19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yyzb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邮件标题格式参考:“海创展”特装展台设计及搭建采购项目-公司名;

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电话:招标办0771-5722430

6.项目咨询电话:0771-2186031 宣传科

四、议价要求

1.根据公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一式份;

2.按附件要求填写布展方案明细报价单,提供企业介绍、历年承接项目介绍。

4.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报价无效,须包括展品展具租借和运输费、展位搭建费、场地管理费、所有税费、水电费、所用图片版权费等各项涉及展区搭建和服务管理等所有费用

4.现场报价时应满足或优于以下全部需求,否则报价无效:

1)设计方案效果图应与搭建后的实际效果一致。

2)投标供应商须根据设计方案内容做出项目明细报价。

3)投标供应商须分别派专人对接服务。

4)设计方案需满足院方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可反复免费修改,直至院方满意为止

5.议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附件材料:

附件-布展方案明细报价单及展位位置图.zip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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