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办公用品院内议价第二次公告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办公用品院内议价
1.2项目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1.3服务内容:办公用品配送(具体详见附件)
1.4项目预算:737,350.45元
1.5服务期:1年
1.6结算限额:详见附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3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3.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7日
3.2报名地点:桃源路22-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宿舍区13栋二楼招标办公室
3.1联系(或咨询)电话:0771-5722430 朱老师
4.报名资料要求:
4.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报名时需留下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邮箱,否则报名无效。
4.4 第一次公告已完成报名的供应商不需要再办理报名。
5.院内议价时间及地点:以医院官网公告为准(或待定,另行通知);
6.院内议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6.1报价表;
6.2商务响应表;
6.3议价文件一式六份,加盖公章有效;
6.4议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7.采购需求附件下载:
7.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办公用品院内议价采购需求
7.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办公用品采购参数表
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