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院内议价报名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
2.项目预算价:63万元。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内容:我院84台电梯一年维保服务(含维修耗材费用),其中桃源院区电梯70台、星湖门诊电梯1台及北院区电梯13台(电梯信息详见附件三)。
二、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公司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2.资格要求:投标公司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内容: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信誉要求:投标公司3年内未发生安装、维保的安全事故。(投标公司需针对该项提供信誉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三、付款条件
本项目为包干式服务,含保养及所有配件维修,无预付款,维保费每半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其它费用按月另行结算,其他费用包括:任何由外力损坏,人为造成、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火灾、雷击、水浸、化学腐蚀)等其它不属于保养责任所引起的费用(配件费用不超过附件一“配件价格表”中对应的配件费用)。
四、服务要求
1、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1名,具有电气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2、现场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3、特种设备作业结构焊工证。
4、投入本项目不少于5名持证维保人员(提供维保人员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T证》复印件、近3个月相关社保证明。
5、专用计量器具(附有效期内的校准证书)。
6、在院区附近有驻点(5-20分钟内赶到现场),24小时响应服务。
7、更换易损配件需使用电梯原厂配件(院方不定期抽查更换采购配件的报价单、发票或协议等。)
五、报名要求
1、提供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第1项至第3项要求的佐证材料
2、报名方式:我院仅接受邮箱报名,邮箱:qyyzb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参考:挂网日期-科室名称-公司名-报名项目名称。
报名电话:5722430 招标办(仅限咨询报名事宜)
咨询电话:2186614 总务科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2023年7月31日上午12:00
六、议价材料
1、提供报价表,报价表包含维保费报价、维修配件报价及质保期。
2、议价时候提供3种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含电梯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预案。
3、填写服务承诺书并盖公章,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4、提供 四、服务要求中第1项至第6项佐证材料。
5、议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一、配件价格
二、服务承诺书
三、电梯信息表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