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办公室院内慰问用品及接待用水采购报名公告

招标办公室 2024-05-08 11:12:05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一名称:院内接待用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万元,按实际用水量进行结算。

2.项目二名称:院内慰问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万元,按实际慰问品进行结算

服务期:两年

二、项目需求

接待用水类

(一)用水标准

1.外事、重要会议活动用水。

1瓶装水

九千万会议用水,350ml*20/箱;

六万山,400mL*24 /箱。

2)桶装水

九千万,18L/桶。

六万山,18L/桶。

2.其他会议活动用水。

1)瓶装水

农夫山泉,380ml*24/箱。

娃哈哈纯净水,350ml*24/箱。

2)桶装水

1.农夫山泉,12L/

2.娃哈哈纯净水,19L/桶。

(二)商务要求

1.提供的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提 供质量问题的水(如假冒、生产日期过期、水质发现有异物、异味、异色、用水包装损坏等)

2.为贯彻落实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我院桃源院区院办办公接待用水实行零库存管理。随要随送。

3.因医院紧急任务频繁,配送时段为每天06:00-22:30 (含节假日)。在特殊情况下,如突发事件处置需要,为做好用水保障工作,配送商须配合完成24 小时内任何时间点的配送。配送商须在接到订水电话后,8分钟内免费送达桃源院区(含宿舍区)指定地点或楼层;或根据医院需求,免费配送至桃源院区辐射10公里内的地点。

4.凡因水或桶的质量瑕疵、配送数量不符或未按照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等问题,出现3次投诉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5.报价含税,付款方式为月结转账,以实际用水量结算。

慰问用品类

()组合套餐

慰问品套餐1:鲜花(不同等级)

慰问品套餐2:鲜花+牛奶

慰问品套餐3:鲜花+牛奶+鸡蛋

慰问品套餐4:鲜花+果篮

慰问品套餐5:鲜花+果篮+牛奶

慰问品套餐6:鲜花+果篮+牛奶+鸡蛋

()具体参数

1.果篮:大、中、小三种规格。

2.鲜花:大、中、小三种规格。

3.牛奶:舒化低脂牛奶220ml ·12/箱、金典牛奶250ml ·12 /箱;特仑苏牛奶250ml ·12/箱、特仑苏有机牛奶250ml ·10/箱。

4.时令水果:按市场时价。

5.鸡蛋:2.5kg/箱。

(五)商务要求

1.提供的盒装牛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

量标准的原装产品;鸡蛋、鲜花、果篮等时令货物应确保为

新鲜产品。

2.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我院慰问品实行零库存管理,随要随送。

3.因医院临时任务频繁,配送时段为每天06:00-22:30(含节假日)。在特殊情况下,如突发事件处置需要,为做好慰问品发放保障工作,配送商须配合完成24小时内任何时间点的配送。配送商须在接到订慰问品电话后,8分钟内免费送达医院个院区(桃源院区、北院院区)(含宿舍区)指定地点或楼层。

4.采购订单下达后,如无特殊原因的,乙方应在8分钟内或根据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货物的配送;因特殊原因无法供货的,乙方应及时向提醒甲方不能配送。3个月内,不能完成正常配送达3次的,可认定乙方无行使合同履约义务的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报价含税,付款方式为月结转账,以实际慰问品结算

三、报名要求

1.原则上只接受线上报名,请各供应商见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yyzb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挂网日期、报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并在邮件正文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邮件标题格式:日期-公司名-项目名称。

2.报名材料首页注明挂网日期、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

3.报名材料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具体参的项目名称)、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院内议价为现场议价,请各供应商报名后准备项目要求的用水标准及慰问品参数准备报价表参加现场议价,一式8份,议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期限:2024年5月9日-5月11日下午18:00

6.咨询电话:医院办公室2186869

7.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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