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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2 09:17:00
自治区人民医院近50名中层领导干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时间:2014-07-21  作者:卢林峰 通讯员 马谓彬 韦生效  新闻来源:广西检察网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
被告人当庭痛哭要求宽大处理
自治区人民医院近50名中层领导干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自治区人民医院近50名中层领导干部在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7月15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信息科原副科长韦达峰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一案。自治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该院临床、医技、门诊等部门近50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为投标单位谋利收受好处费
  2012年6月,韦达峰被聘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信息科副科长。
  信息中心属于住建厅下属的二层机构,主要工作有电子政务建设、住建厅内部动态宣传、杂志社的发行业务三块,韦达峰所在的信息科没有科长,韦达峰作为副科长全面负责信息科的工作。主要包括电子政务信息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等日常工作,其中电子政务信息建设的工作就是一期项目的具体实施。
  公诉机关起诉称,韦达峰在实施一期项目过程中,利用负责编制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便利,控制招标文件参数,编写倾向与其达成意向的公司的条件,确保意向公司中标,并先后多次收受各中标单位相关人员送给其个人的好处费共计395720元。
  2013年3月,韦达峰向单位领导承认自己收受贿赂的事实,并主动退还12万元。案发后,韦达峰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退赃255500元。
  公诉机关认为,韦达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395720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庭痛哭认罪求宽大处理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韦达峰:“没有意见。”
  审判长:“是否自愿认罪?”
  韦达峰:“认罪。”
  ……
  昨日的庭审,韦达峰对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表示没有意见,并当庭表示认罪。
  而在法庭调查阶段,韦达峰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数额,表示有意见,认为有一项自己只是收到7万元,而不是8万元。
  公诉人在发表意见时认为,韦达峰犯受贿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公诉人提请法庭在量刑时充分注意如下情节:韦达峰的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韦达峰在向单位领导承认其犯罪事实后,曾退回部分收受款项,但又在数月后要回了13万元。从韦达峰该行为可以看出,其虽向单位领导自首,但在案发前并不具有悔罪表现,其要回贿赂款的行为性质恶劣,在量刑时应予以考量;案发后韦达峰退回受贿款项25.55万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韦达峰的辩护人则认为,韦达峰只是一名合同工,并非是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所在的信息科尚未有具体的岗位职责信息范围,从事的工作也不具有公务的管理性。因此,其并不符合受贿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应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外,韦达峰有悔过自新的态度,能积极退赃,在退赃环节上,韦达峰父亲把多年积蓄给了韦达峰,还向亲戚朋友借款,四处举债。韦达峰是一名合同制员工,相对于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而言,其犯罪行为对廉洁制度的损害和造成的恶劣影响远远小于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建议减轻处罚。
  “我承认受贿的事实,我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赚取钱财,我对不起单位对不起领导,对不起父母、妻子和儿女,我罪有应得。”在自行辩护时,韦达峰当庭痛哭,希望法庭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给予宽大处理。
  休庭15分钟后,法庭当庭作出宣判:公诉机关指控韦达峰的罪名成立。韦达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暂扣的涉案赃款3955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庭宣判后,韦达峰表示不上诉。
时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今天的案件,虽然与医疗行业执业的违法风险特点不太一样,但足以给我们警示,令人深思、反省。”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医务部部长、消化内科副主任张国对记者说。
  张国认为,自己虽是第一次参加庭审旁听,但感触颇多。他认为,思想灵魂得到了洗礼。不管在什么岗位,做事一定要遵法守法。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违法必究不是凭空而说,如果有违法行为,证据不可能为你保守秘密。因此,唯有依法办事才能洁身。
  “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其中的启示值得每个人深思,这样的旁听受益匪浅,很有意义。”自治区人民医院药剂科科长危华玲表示,旁听庭审,是现场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加“以案说法,旁听庭审”廉政教育活动,更加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从而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
  自治区人民医院内科党支部书记、内分泌科主任颜晓东告诉记者,法庭的严肃、庄严和神圣,让旁听的每一个人都印象深刻,难以忘却。案件当事人的腐化堕落再一次警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必须保持警惕之心,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不渝地坚持党性原则,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
  此次"以案说法,旁听庭审"活动,广西区人民医院得到共建单位一一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及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青秀区检察院特指派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郭慧联系安排活动,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忠亦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法院副院长蒋铧毅到庭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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