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基建项目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的院内需求论证公告

基建科 2024-03-25 17:28:12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基建项目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

2.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3.项目概况: (详细需求清单见附件五)

基建项目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工期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项目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一分院危旧房改住房项目7#、9#、10#楼和集资房项目8#楼建安工程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连廊、中心花园出入口、大门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平战结合病房楼

1、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9)》进行纸质档案整理,达到南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采购人完成该项目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工作)。
2、对其他文书类档案按《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DA/T 28—2018)》进行纸质档案整理,达到采购人综合档案室接收标准。
3、对已完成纸质档案整理的档案按照《南宁市城建档案扫描数字化实施要求》进行数字化处理(档案数字化处理加工期间,必须严格、妥善保管好采购方交给的档案)。

自采购人通知项目启动整档服务之日起90日历天内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临时负压病房建设项目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内科扩建楼项目
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一分院精神心理临床康复中心项目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视光中心楼扩建工程
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放检楼扩建工程

1、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9)》进行纸质档案整理,达到采购人综合档案室接收标准。
2、对其他文书类档案按《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DA/T 28—2018)》进行纸质档案整理,达到采购人综合档案室接收标准。
3、对已完成纸质档案整理的档案按照《南宁市城建档案扫描数字化实施要求》进行数字化处理(档案数字化处理加工期间,必须严格、妥善保管好采购方交给的档案)。

自采购人通知项目启动整档服务之日起30日历天内

 

 

 

 

 

 

 

 

 

 

 

 

 

 

 

 

 

 

 

 

 

 

 

4.项目预算:45万元。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取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清单按每个细项报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采购人不承诺业务量,需求清单中的数量为项目暂估采购量基数,结算费用以实际采购需求数量为主。

三、报名资料

1.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过往业绩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报名时需留下联系人的电话及邮箱。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见到本公告后,携带有效证件及产品资料前来我院基建科报名(桃源路22-1号13栋2楼基建科4),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466929616@qq.com(邮件标题格式参考:挂网日期-公司名-报名项目名称)。

2.咨询电话:0771-2186018或2186716转分机8001黎工。

3.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8日

4.议价时间另行通知,报价文件一式五份。

五、附件下载:

基建项目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需求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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